大連發布條例明確,10月1日起—— 新建基站電磁輻射水平須向社會公示
本報訊 記者智曼卿報道 記者近日從大連市人大常委會舉辦的《大連市通信基礎設施建設與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前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條例》將于10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省首部支持通信基礎設施建設與保護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聚焦通信基礎設施選址難、建設難等關鍵問題,對于社會公眾關心的通信基礎設施與環境、與城市更新、與產業發展有關內容作出明確,強化了通信基礎設施的規范建設,圍繞規劃建設、共建共享、環境監測等內容加強制度供給,確保立法決策與現實需求精準有效對接。
針對公眾普遍關心的通信基礎設施產生的電磁輻射是否影響健康的疑慮,《條例》第十七條明確,通信基站的電磁輻射環境水平應符合國家標準。基站建設完成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其電磁輻射環境進行檢測,依法履行環境影響備案手續,向社會公布檢測結果,并及時處理相關投訴。
在一些老城區,樓宇之間密集、雜亂的通信線纜被稱作“城市蜘蛛網”,十分影響環境美觀。針對這類問題,《條例》明確,進行城市更新改造時,應當將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納入規劃,確保建設項目充分預留通信基礎設施配建條件。電信業務經營者建設基站,或者在建筑物上附掛通信線路等通信基礎設施,應當采用小型化、景觀化、隱蔽化的建設方案;具備通信線路入地條件的,無正當理由不得建設架空通信線路。電信業務經營者新建、改建、擴建通信基礎設施,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共建共享。既有架空線纜等通信基礎設施,影響市容環境整潔美觀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配合相關部門進行整治。大連市通信管理局負責同志在發布會上表示,下一步,將結合城市更新等工作的推進,依法依規逐步消除“城市蜘蛛網”。
《條例》還明確,編制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應當充分考慮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的發展方向,進行前瞻性布局。“這也是大連這部條例的地方特色之一,更加貼合大連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需要。”大連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在發布會上表示。
責編:齊志揚
審核:劉立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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